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34,909,7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的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煤化工包括传统煤化工和新型煤化工。传统煤化工包括煤焦化、煤电石、煤合成氨(化肥)等领域,新型煤化工包括煤制醇类、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等。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硝酸等;二是使用煤化工生产的产品生产新型肥料;三是以合成气与丙烯为原料,实现无机化工与石油化学工业相结合研发、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促进产品及产业升级;报告期,通过合作在氢能源领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布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2018年,化工行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5%,增速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基本的产品中,乙烯产量1,841万吨,增长1%。初级形态的塑料产量8,558万吨,增长4.2%;合成橡胶产量559万吨,增长7.1%;合成纤维产量4,563万吨,增长7.7%。烧碱产量3,420万吨,增长0.9%;纯碱产量2,621万吨,下降0.1%。化肥产量5,460万吨,下降5.2%;其中,氮肥、磷肥产量分别下降6.7%和3.7%,钾肥产量零增长。农药产量208万吨,下降9.5%。橡胶轮胎外胎产量81,641万条,增长1%。电石产量2,608万吨,增长4.7%。
根据《2050年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分析,我国能源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新旧动能持续转换。在需求端,能源消费重心逐步从生产侧转向生活消费侧;在供应端,清洁能源将满足新增能源需求并逐步替代高碳传统能源。《能源展望》预测,我国一次能源需求将于2035-2040年间进入峰值平台期,能源结构一直在优化,煤炭、油气和非化石能源将逐步呈现三足鼎立态势,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30年前,中国原油年产量可维持在2亿吨左右。2040年前,具有清洁、低碳、环保、高效特征的天然气将处于黄金发展期,2035年和2050年产量将分别达6,200亿立方米和7,000亿立方米,而国内天然气产量将分别达3,000亿立方米和3,500亿立方米。
根据中国工程院相关报告预测,我国为缺气、少油、富煤的能源结构,煤炭仍将长期是我国主导能源。我国煤炭开发布局亟待调整,绿色煤炭资源被过快占用、消费、浪费,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数据,1-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煤炭产量35亿吨,同比增长5.2%。进口煤2.8亿吨,同比增长3.9%。据海关统计,前12个月进口煤炭2.8亿吨,同比增长3.9%,其中12月份进口1023万吨,下降54.7%;出口493万吨,下降39%。
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CO?,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根据《2018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报告》分析来看,2018年,基础化学原料市场总体延续向好态势,需求量开始上涨平稳,价格涨势较强,行业效益继续改善。从价格趋势看,受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波动较大。2018年,基础化学原料消费增长缓中企稳,增幅约3.5%,较上年有所回落。其中,无机化学原料增长约2%,有机化学原料增幅约4.5%。总体而言,有机化学原料有效供给仍严重不足,进口量较大。预计2019年基础化学原料市场需求总体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增幅与上年大致持平,有机化学原料进口量可能继续下降,但绝对值依然很高。
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18年度出口纯碱137.84万吨;进口纯碱29.4万吨。
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来说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使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
根据《2018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报告》分析来看,2018年,化肥市场企稳回升,主要品种价格均有明显上涨。其中,尿素和钾肥涨幅较大。国内市场化肥消费继续下降,表观消费总量降幅为4.9%。其中,尿素下降约6.0%。2019年,预计化肥消费总量仍将维持在5100万吨上下(折纯),与上年大致持平。
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18年度出口各种肥料2,494万吨,同比减少1.6%;累计出口金额71.52亿美元,同比增长16.2%。主要出口肥料及相关原料按出口量排序,出口量排在前十的品种:磷酸二铵、硫酸铵、磷酸一铵、尿素、各种过磷酸钙、硫酸镁、氯化铵、硫酸铵钙、磷矿粉(石)和氮磷钾三元复合肥。
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18年度进口各种矿物及化学肥料950.0万吨,同比增长4.9%;累计进口金额27.19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7.8%。进口以氯化钾和三元复合肥为主,其中三元复合肥进口量同比增长32.5%。另外,在原料进口方面,进口了1,078万吨硫磺、93万吨氨和14万吨磷矿。
多元醇产品有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大范围的使用在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能够适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来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
根据《2018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报告》分析来看,2018年,合成材料市场整体上向好,价格涨幅较大,但波动也较大,走势分化。合成材料市场消费保持较快增长,表观消费总量首次超过2亿吨,增幅约为7%,与上年持平。其中,合成树脂增幅约4.0%。总体而言,合成材料市场供需缺口较大,特别是高端市场,进口产品仍占主导。2018年三大合成材料进口总量虽然有所下滑,但绝对量仍然较高。预计2019年合成材料市场消费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在6%左右;进口量继续维持在较高位,但将保持下降趋势,国内市场依然是全球争夺的主要目标。
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最重要的包含: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
报告期,本公司在作为制氢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在氢资源能源利用领域进行了探索与布局。主要工作包括:申报立项氢气充装站建设,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成立了《华昌化工、电子科技大学氢能联合研究院》,与开发团队合作成立了产业技术孵化公司--苏州纳尔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的产业化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重点包括: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研发,燃料电池电堆及零部件国产化研发技术及测试。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2%和2.8%。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9%和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6万辆和98.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7.9%和50.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为28.3万辆和2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18%;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完成1,527辆。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数据,2018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量达1,619辆,1-11月产量增加平缓,12月放量明显(1,153辆)。由氢燃料电池汽车带动的燃料电池需求量为50.91MW,同比2017年增长54.27%。2018年国内产出的氢燃料电池车仍以客车和专用车为主,两类车型产量数据占比约为1:1.28。其中,排名前两位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累计产量为1,158辆,占总产量比重约为71.5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积极落实发展规划,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及产业拓展。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二期投产,标志着本公司在产业链源头上的工艺技术跨入行业领先水平,不仅实现了节能和环保,制氢成本也大幅度降低;新戊二醇及其配套装置项目投产,为本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述项目的投产运营,增加了本公司产能,出售的收益预计将增长约30%以上(同比市场价基础上)。另外,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氢能联合研究院设立运行,氢气充装站立项建设,为本公司在氢能源领域探索、拓展及布局提供了门槛,为后续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产业研发技术、产业培育等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617.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02.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7.8%。
(1)毛利增加。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65,53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06.45万元;造成毛利增加的根本原因包括:由于销售价格下降、销售数量减少、成本增加等,纯碱与上年相比减少毛利9,124.22万元;由于尿素销售价格上升,复合肥销售量增加及产品结构调整等肥料系列新产品与上年相比增加毛利16,170万元;由于新材料业务拓展及产业延伸,多元醇、精甲醇与上年相比增加毛利1,856.64万元;另外,外购外销贸易、子公司(湖南华萃、苏州奥斯汀)等与上年相比增加毛利1,804.03万元。
(2)税金及附加减少。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1,934.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7万元。根本原因是受在建项目采购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减少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缴纳额。
(3)四项费用增加。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46,059.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9.58万元。增加的根本原因为:销售费用中运费增加862.77万元,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903.16万元,研发费用增加1,215.78万元;另外,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656.01万元,主要是因经营性占用银行贷款额下降及汇兑损益的影响。
(4)投资收益减少。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1,30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5.79万元;根本原因是上年转让东华能源部分股票实现投资收益1,319.08万元,另外锁汇、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事项,也对投资收益当年发生额产生影响。
(5)其他收益增加。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2,408.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1.96万元;根本原因是政府奖励、补助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2,58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2万元;根本原因为坏账准备计提增加538.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736.73万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另外的应收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应付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该支付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年新设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60%,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述交易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构成关联方交易。上述交易事项于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压力容器设计(按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凭资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联营企业;其参股额 1,432.5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28.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水暖管道零件购销。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21.79万元,净资产2,667.6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6.28万元,投资收益125万元,净利润182.1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其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生物制品、化工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购销。本企业自制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属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零配件等进口商品业务。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592.16万元,净资产19,941.2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03万元,投资收益2,752.75万元,实现净利润862.4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母公司数据)。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总经理胡波先生为该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合作单位,具备付款及交货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和坏帐风险。
1、与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销售:水、电等。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参照供电、供水单位价格执行)。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配件。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在交易发生前,通过比价询价确定价格或进行招投标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2、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交易定价:按市场价(交易发生前,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以上日常关联方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最近,同时上述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系统、设备了解最深,故本公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上述 2019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在2019年度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其他融资业务等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范围: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生态”)、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汀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智典”)、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萃”),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具体情况为: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为2019年度预计的最高限额,具体执行将根据融资方式落实情况、金融政策的变化及各方融资成本等,在授权总额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使用;并尽量压缩实际使用资金数量,减少利息支出。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前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按年度对担保事项进行重新审核、批准,年度审核、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审批的担保金额。
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醛、正丁醛、异丁醇、混合丁辛醇、丁酸钠溶液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煤炭公司总资产6,017.99万元,总负债0.06万元,所有者权益6,017.93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万元,实现净利润-1.4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7,706.83万元,总负债1,780.91万元,所有者权益5,925.92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03.4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32.81万元,实现净利润621.46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备、橡胶 制品、化工原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奥斯汀公司总资产6,514.94万元,总负债2,600.75万元,所有者权益3,914.19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0.4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7.36万元,实现净利润-42.8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昌智典公司总资产3,316.66万元,总负债810.6万元,所有者权益2,506.06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5.65万元,实现净利润-11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南华萃总资产4,200.31万元,总负债352.62万元,所有者权益3,847.69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78.7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5.67万元,实现净利润342.79万元。
上述华源生态、新材料公司、煤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进出口公司,公司持股98%;奥斯汀公司,公司持股62.5%;华昌智典,公司持股55%;湖南华萃,公司持股51%。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为 167 名自然人,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为 0.01%-7.35%不等,任意单个华纳投资股东均不能控制华纳投资。
本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体预计最高限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银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关银行的约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银行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自主经营能力,提高运营的效果与质量。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预期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7,005.5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12%。具体包括: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72,000万元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担保;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260万元担保;对控股子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提供245.5万元担保。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对参股子公司-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担保。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2019年4月18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2018年6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按通知要求,本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等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规定进行,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履行程序适当;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CEO胡波先生、独立董事陈和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卢龙先生、财务总监赵惠芬女士。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 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郁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634,909,7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做担保的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政策趋势,结合自身实际,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是2019年度重要的研发技术支出,合计投入支出总额约2,710.96万元。上述研发技术支出,不包括公司日常研发承担的内部技术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性支出。上述技术研发支出中,涉及氢能源研发的,形成固定资产约1,400万元。上述技术研发支出不含可能获得的政府补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推荐,同意提名朱郁健先生、胡波先生、张汉卿先生、卢龙先生、赵惠芬女士、贺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旭虹先生、孙海琳女士、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朱郁健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原料车间副主任、供销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今,任林德华昌(张家港)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0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张家港市艾克沃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10月至今,任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苏州市华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朱郁健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波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资江氮肥厂生产调度员、工程师,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供销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CEO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胡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汉卿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公司供销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张家港华昌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9月至今,任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张汉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卢龙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江苏古顺河酒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兼成本管理中心主任,公司董事、审计部负责人等职。2009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任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卢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惠芬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会计,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安装工程处主办会计,张家港市金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2016年6月至今,任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惠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贺小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贺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旭虹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博导。
2006 年8月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校特聘教授;2014年1月至今任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旭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海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启蒙资本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安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白泽昆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白泽万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白泽万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导师;航岛明日海洋浮动基地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巽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海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静娟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定估计师。1986年至今任沙洲职业工学院副教授。2012年至2016年任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2016年任江苏正大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至2019年任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静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00一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